因為這裡是我的地方

所以決定在這裡留下我的想法......

 

 

這幾天

越是看新聞,心情越是煩悶難受

但還是會忍不住去看……

 

9/7 記者會 https://www.cna.com.tw/news/amov/202309070158.aspx

在這天,事務所正式承認並道歉

然後開始席捲而來的

廣告商企業主們宣告取消與傑尼斯藝人的代言契約

就因為性騷事件會影響企業形象和人道理念,所以就馬上切割關係

那種感覺真的很差、也很傻眼!

那明明就不是那些藝人的問題

性騷的人是喜多川

為什麼要終止合約!?

雖然我也知道,藝人是沒有辦法完全擺脫掉關係

畢竟他們也的確是頂著傑尼斯偶像名號的光環

而現在傑尼斯的形象也已經染上了一層性騷的陰影

但真要認真說,他們也是受害者啊~

對受害者取消工作合約,你們不也變成加害者了嗎!

有些企業是比較像是抵制的作法

在傑尼斯提出更完整完善的交代,對受害者的補償以及未來的問題防範之前,都暫時不再續約

也算是對事務所施壓要積極改革及面對處理問題

這我就能理解~

因為事務所的內部問題也真的是需要好好地徹底改變才行!

但是現在又看到店家用貼紙遮擋海報上的代言藝人的這種應對方式

這個真的就太過份了!

那你還不如直接撤掉海報!直接跟進說你也要取消契約!

這樣做是有做到基本的尊重人權嗎!

然後有看到有人說藝人是共犯的說法,這我就完全無法認同!

很想問為什麼!?

就好比一間大企業

一個部門的小員工聽到八卦說可能某某總經理或是董事長會侵犯員工

但是你沒有實際遇到/看到,也沒有證據,公司看起來也沒有異樣,就跟平常一樣在工作

自然就會把它停留在只是八卦的階段

難道你就要說這個人也是共犯嗎!?

就只因為他是在這間公司工作的人,就也要接受大家的非難嗎?

你可能會說他在那裡怎麼可能會不知道!

那我問你

你又知道你現在工作的老闆主管正在搞些什麼鬼嗎!!!

而且真正知情的通常都是高階或是他的親信,那些人才最有可能是真正的共犯啊!

不是因為我是傑尼斯粉絲才替他們護航

我也對喜多川的行為感到很憤怒!!

竟然對懷著夢想而進到這間事務所,對很多事情都懵懂無知的小朋友下手

我也是氣到很想把他從墳墓裡挖出來,叫他自己出來說清楚並道歉,然後再給我死回去

為什麼藝人非得要為了他的個人行為表達立場並承受打擊和大家的批判

而且為什麼這件事不是在他生前提出來?

我知道在2003年他就曾被法院定讞過性騷是事實,但是後來好像不了了之……

我也知道他在這個圈子勢力影響力龐大,絕對會被壓下來

但是應該還是要讓他在生前自己來承擔自己的過錯這樣才對

而不是像現在死無對證,然後還要旁邊的人替他承受這些罪

說到底,事務所、演藝圈、甚至整個社會風氣,都是隱性的共犯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就像前陣子台灣的#MeToo事件一樣

其實這是長久以來一直都有存在的社會問題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

在今年被放的特別大!!?

才會都引起這麼大的軒然大波

雖然這也本來就應該是大家都要正視的議題……

 

 

GACKT様!!m(_ _)m
https://twitter.com/GACKT/status/1700517002258035046
https://twitter.com/GACKT/status/1701588886986887334

 

目前確定不續約(或契約需重新擬訂)的廠商:來源FB

 

被害補償及び再発防止策について
https://www.johnny-associates.co.jp/news/info-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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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醬イェーちゃ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